8、对保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对食堂员工进行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清洁。
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系统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均应建立档案,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
2.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存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架构等材料必须装订备案。
4、学校收到和发放的营养改善计划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并按学期绑定。
5、如遇紧急情况,应收集相关材料并归档备查。
六、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管理人员应随时保存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并注意防止盗窃、火灾和丢失。
八、档案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餐项目实施情况提供详实的信息依据。
9、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始档案,使用后及时归还。
营养改善计划食物品尝、膳食陪伴和样品保留系统
1、学校必须建立领导、老师陪同的每日用餐制度,费用自理。提供给学生的每顿饭菜都必须由专人提前品尝并记录。只有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才可以提供给学生。
2. 必须有指定人员负责保留每餐和提供的每种食品的样品。
3、盛放样品的容器和取样工具使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应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份食品必须放入样品容器中,样品量不少于100克或一份,并放置在专用冰箱中48小时。
4、样品保存期满后,消费者无不良反应后方可启封。
5、留样的食品应当注明日期、时间、产品名称、留样人员。
6、妥善保存食品品尝、样品保留等信息。
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系统
1、坚持服务宗旨,遵守“非营利”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微盈”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银行结算账户。财政补贴资金必须通过该专用账户转入和转出。
3.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购买营养餐的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勒索专项资金。
4、食材采购后,按顺序进行检验、发货、审核、签字。
5、原材料采购要有完整的收据,所有支出必须有收据。营养餐品种成本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核算成本。
6、购物发票必须由采购人员、学校会计、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入账。食堂会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必须保存10-20xx年。
七、每学期末,食堂应对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公开结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营养餐项目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负责人必须尽快赶到现场。按照计划,大家都已就位,组织救援活动。
2、及时组织教师及相关人员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抢救和救治,并就近、相对集中地进行抢救治疗。
3、立即电话报告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当地政府,通报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4、努力维护学校稳定。全体教职员工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做好舆论引导和对家长的安抚解释,避免教师、学生、家长等人员产生不必要的恐慌,造成混乱。
5、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和医护人员妥善救治患者,并派员前往医院看护中毒患者。有任何情况都可以及时报告、解决、处理。
6、学校派出相关人员保护现场,保留向学生供应的食品,并立即封存可疑食品和食品样本。现场调查取证完毕后,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七、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社会各方面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进行一一排查,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生时间等发病情况,并在 24-48 小时内如实解释。之前的用餐情况等
学校营养餐管理系统_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系统第五部分
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运营、食品质量、价格、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定期听取学生、家长、老师提出的意见,并向校务委员会提出合理建议,供学校管理委员会研究实施。
2、学校食堂全部由学校统一经营管理,不得单独或变相承包。
三、学校食堂应当遵循保本经营原则。只有学生“营养餐”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才能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厨师工资、厨房用品等不允许计入成本。向学生出售的餐食必须明码标价,以保证数量和质量。
4、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用账户,并纳入学校财务会计。
5、学生“营养餐”补贴不直接发放给学生及其家长,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
六、学校应当设立“营养餐”公告栏,公示每日菜谱、“营养餐”价格、“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七、学校应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
八、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严格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食品采购认证体系
1、实行粮食定点采购制度:米、面、油、鸡蛋、牛奶、面包等由镇安县教育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其他食品、蔬菜、水果等应建立相对固定、正规的采购地点。
2、采购食品原料、辅料必须符合“三个要求”和“两个要求”: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质检证明;向供应商索要合格的检验报告,要求标准化供货。货物收据。
3.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清晰,符合相关规定。严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4、严禁购买过期、腐烂、脏污、混入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异常的食品原料、辅料。
5、购买鲜(冻)畜肉时,应索取畜产品检疫检验证明,并检查肉上是否加盖检验封条。
6、采购食品时,分清人员、责任、岗位。必须有两个人购买,并且每次购买都必须记录。
食品进(出)库检验验收系统
1、坚持验收人员和食堂相关负责人多次检查,并有检查和收(出)录记录。每次进出都要记录,并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保质期等事项并签字。意见和采纳人的姓名。
2、审核人员必须根据采购人签字、验收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的原始进货单进行数量审核,并保留样品48小时。
3、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必须坚决下架。
4. 合格包装食品的五个要素:
第一看:检查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第二次检查:检查包装上的内容与检验报告内容是否相符。三检:检查食品外观有无破损、污渍、变形、碎片、霉变等。 四闻:有无异味?五触:手感有什么不同吗?
5、不合格包装食品验收四要素:
首先检查:食物是否有腐烂、发霉的情况;二闻:有无异味;第三摸:手感是否有异样;第四检查:蔬菜是否新鲜。
储藏室管理系统
1、储藏室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储藏室物资的验收、进出、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2、储藏室物料遵循“先进先出”的工作原则,根据物料的种类确定物料的存放方式和摆放方式。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物品有霉变、破损、过期等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填写《废品处置表》。
4、进库的干杂调味品必须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合。堆放在墙间(30厘米以上)和离地(20厘米以上)的食品必须存放整齐,并注明产品名称和存放时间。定期整理储藏室的物资,清洁地板、架子、门窗、墙壁。
5、库房内所有货架、货墩、集装箱必须贴有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进出境标签备注栏中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交货数量和日期。 。
6、严格控制库内温度,随时检查库内温度,保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库存材料因温度过高或潮湿而过早过期。
7、储存室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和原材料。库房内禁止吸烟、饮酒及从事与存放无关的活动。
食品品尝和样品保留系统
1、学生的每顿饭食(菜、汤、主食)必须由专人提前品尝并记录。只有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才可以提供给学生。
2. 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留每餐和所提供的每种食品的样品。
3、盛放样品的容器和取样工具使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应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必须放入样品容器中,样品体积不少于250克。样品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中48小时。
4、样品保存期满后,消费者无不良反应后方可启封。
5、妥善保存食品品尝、留样及开封记录等资料。
员工健康体检制度
1、员工必须参加基础健康知识培训,并通过基础健康知识培训,方可持健康证上岗。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2、员工(求职者)申领健康证明时,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必须亲自办理健康证明,严禁代为检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明已过期正在接受体检的员工。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停职,并禁止进入加工间和接触原料。他们将接受重新审查。复试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复试合格的,恢复原职务。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明原件由个人妥善保管,复印件报领导班子统一备案管理备查。
6、健康证明过期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领取新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7、单位卫生监督员和各环节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员工个人健康卫生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营养餐档案管理系统
1、档案管理范围:实施方案、领导班子名单及职责,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票据、菜谱、采购计划、光盘等。
2、档案信息应当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随意取样或丢失,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透露。每学期按财务档案规定期限整理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3、所有档案材料应当登记、分类、编号,并由指定人员保管。根据保存档案的数量,设置必要的专用档案柜、柜。
4、外来人员需要查阅档案的,必须征得领导小组的同意。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做好文件的收集和移入移出工作,
在借阅登记工作中,档案移交后应当及时恢复。调整锉刀时,请小心处理,以减少锉刀的磨损。
5、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在离岗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6、上述文件也可以存储在计算机中,按照上述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或者采用加密措施来保护文件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打开。
学校营养餐管理系统_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系统第6部分
1、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下由学校审批,请假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得超过2周。超过2周需报教育局批准。每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婚假不得超过5天(晚婚20天的,须向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为7天(指直系亲属)。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15天、教育局休假、7-10天护理假。
3、请假人员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
4、如因急事或生病不能到校,应请假。到校后应及时取消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
2、考勤系统
1、坚守岗位,不随意离校。正常工作时间,如无课时需要请假,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按旷课处理。需要乘坐周五早班车的学生必须在出发前获得学校批准。
2、离开前提前请假,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不取消或者不续签的,按旷工处理;因考试、会议、出差、学习等超出规定时间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如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场,必须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下课起止时间。铃声一响你就必须进入教室。不准随意离开课堂。你不可以提前下课。不准在教室内打电话或玩手机。未经许可,不得调整或变更班级。
5.每周报告并公布教师出勤情况。
三、考核方法
1、上课迟到、随意离开教室、提前下课的,每次扣5元。
2、上课期间未经口头请假必须离开的,扣5元费用。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必须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如未提前说明,一次性扣除5元。
4、私自调课扣5元,缺课扣10元。
5、无故缺课扣10元。迟到或早退三次,按一节课缺勤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处理。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每天扣除15元。
8. 所有考核将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4、检查与统计
1、教师出勤情况由教务处管理,每周汇总公布,学期末汇总。
2. 每日值班老师应如实核对并登记班级情况。学校领导每天3次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未如实核对登记的,扣除当班教师日平均绩效工资两倍的费用一次。
学校营养餐管理系统_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系统第七部分
1. 工作时间
1. 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他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2.考勤管理
1、教职员工的出勤情况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和各村学校进行检查。学生在考勤时必须实事求是、公平无私,如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将上个月的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每个月的 10 号。期限为上月1日至30日(或31日)。当天,中心校分校将考勤汇总表报送中心校财务部,作为工资结算的依据。
2、各村学校负责人要严格检查本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中心学校发现教师未值班、未记录出勤情况的,将从村校负责人工资中扣除50元。
3、对因出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在工作中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除:事假每天20元,病假每天10元。患病住院者不予扣除(须出具正规住院证明)。旷工每天扣100元工资。
3、考勤系统
(一)请假手续
教职员工因公或生病需要请假的,必须提交经签署并批准的请假单。具体请假流程如下:
1、请假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人直接向村学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学校(点)负责人签字批准,并由村学校(点)负责人签字同意。乡村学校(点)将其登记在考勤表上。请假人员应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名确认,并于次月10日前将考勤登记表报中心校党支部汇总。
2、请假两天以上:请假人直接向中心校党支部提出请假申请。但请假申请表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本人办理,离岗前须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做好工作安排。特殊情况可以通过电话请假,但必须事后办理请假手续。
4、村校领导、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须经中心校党支部批准。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福利: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假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的规定执行。滇联字[1994]486号。 。即产假为90天;难产的,额外提供15天产假(需医院证明);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怀孕自然流产的女职工,流产时间不满4个月的,可享受额外产假。产假为30天,流产4个月以上则为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福利。
2、教职工的配偶、父母、公婆死亡的,给予7天丧假;如果他们的祖父或祖母去世,他们将获得3天的丧假。不影响正常治疗。
3、教职工妻子生育时,丈夫可享受5天陪产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的,给予7天婚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员工除考试时间外,给予2天出差假,不影响正常待遇(请凭自学考试通知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员工如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为准) -面教学通知)。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审批人取消请假(可电话取消)。不取消请假者,按旷工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请假的,应当办理延期休假手续。
2、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未按时返岗、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3、病假、事假分类标准:凡因个人事务请假均计为事假。工人因病无法上课视为病假。如需住院治疗,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必须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其他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学校营养餐管理系统_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系统第八部分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质量为本,量化管理”的治学方针落实,加大教师考勤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保障学校正常开展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出勤计划。
整个学期全勤者,将获得100定量积分,并扣除以下积分,直至100分全部扣除。
1.考勤系统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写请假单,并酌情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不足1天,由副校长审批;超过1天的,经校长批准;会议、考试、指导工作等需要请假的,还必须向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请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天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正常年龄子女在90天以内;男性配偶照顾假,7天内;直系亲属丧假3天内。 (以上均含节假日,教职工如需出城就餐,可根据距离远近酌情给予出差假);函授学习等
4、按每天8课时计算,每期基本考核成绩扣0.5分。
5、长期病假: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工作的,可凭三甲医院证明申请长期病假。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您的工资将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扣留。
2。缺席评估
1。缺勤:指在上课时不参加课程的学生,每个时期都会扣除5点基本评估点。
2。缺勤:在工作时间内没有学校和缺席。每个时期将扣除2点基本评估点。
3。迟到:指在15分钟内迟到上班迟到;每次都会扣除0.5点基本评估点。下班:是指在15分钟内未经许可就离开校园,每次扣除基本评估得分的0.5点;提早离开:指的是在清晨15分钟内离开岗位。每次扣除额将从基本评估评分中扣除0.5点。迟到,缺席工作或提早离开超过15分钟将被视为逃学或旷工。
4。值班:在假期,周末和夜班期间,将照常执行职责。如果发生盗窃,安全事故等,相关的值班人员将根据情况负责。
5。如果学生在一年内缺席10堂课,则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和相关法规以及当年的评估,晋升和专业头衔,将在一年内完成10堂课,将对行政制裁进行。资格将被取消;在一年之内,基本评估点的累积扣除将超过60个得分的人将被取消参赛的“年度评估”中的“优秀”等级。
3。相关说明
1。如果学生在不请假的情况下接管彼此的课程,双方将被视为旷工。
2。在考试期间,不允许学生随意出去。违规者将被视为旷工。
3。学校安排的会议,考试,指示工作和活动受到正常出勤;在冬季和暑假期间,学校和高级教育管理局和商业部门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应作为正常出勤。未经许可或未经借口的缺席将被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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